(早报讯)马来西亚已就被取消的新隆高铁计划向我国赔偿1亿零281万5576新元。
新马两国政府今天(3月29日)发出联合声明,指马国已向我国就新隆高铁发展计划所投入的开支,以及计划展延费用向我国支付款项。
声明指出,两国是在马国政府经过核实程序后,达至友好协议。这笔款项也标志着高铁双边协定终止的“完整和最终解决方案”。
两国承诺,将致力于维持良好关系,并促进密切合作,为两国人民谋求共同利益。
新马两国在多次会谈无法达成协议、高铁协议去年12月31日失效后,今年1月1日宣布协议终止。双方当时也说,将遵守各自的义务,并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
根据协议,马国必须向我国作出赔偿。
交通部长王乙康1月4日在国会指出,我国已为高铁计划投入约2亿7000万新元。这笔支出涵盖咨询费、基础设施的设计费及人力成本和征地费用等开支。
交通部发言人针对我国投入的资金及马国赔偿数额之间的落差答复媒体询问时指出,我国为高铁计划投入的约2亿7000万新元涵盖征地费用。由于我国政府仍可从征得的地段中起回价值,因此不对这部分的费用寻求赔偿。
发言人说,其中一块征地将用于发展本月刚动土的地铁综合测试中心。
因此马方向我国赔偿的1亿零281万5576新元,是扣除了征地费用,并包括其他费用如咨询费、基础设施和人力成本。
至于最终达至的1亿零200多万元赔偿数额,大部分在我国接受马国要求搁置高铁计划时就已计算出来,并且也写在高铁协定里。
资料来源 / 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