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雇佣外籍劳工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2-9-12 9:57:51
国会三读通过雇佣外籍劳工修正案。
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说,法案将把部分违法行为从刑事罪改为触犯行政条例,违反行政条例的人将由新设立的外来人力总监执行惩罚。
陈川仁说,目前,所有涉及外籍劳工的违法行为被列为刑事罪,都由法庭处理,一般需要一段时间结案。当局将以三项原则来判定哪些违法行为是触犯行政条例。
陈川仁指出,那些没有直接危害或虐待外籍劳工,和在工作准证框架外不被归纳为刑事罪的违法行为,都算是触犯了行政条例。另外,那些可以通过罚款或者被禁止申请工作准证等惩罚来纠正的违法行为,也将由外来人力总监处理。这包括,没有向人力部通报员工的工作准证已被取消,或者雇主没有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等。违例者可被令缴付行政罚款,每项违法行为的最高罚款是2万元。
另外,法令修改后会增加一些新条款,以有效取缔伪造文凭、收取回扣等不法行为。人力部也会加强一些罪行的刑罚。比如,雇主非法雇佣外劳的最高罚款额将调高到三万元;坐牢的最长期限则是12个月。
陈川仁说,修订雇佣外籍劳工法令将确保聘用外劳的雇主承担应支付的费用,避免外籍员工被剥削,同时保障本地员工就业机会。预计,修订后的法令将在今年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