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津贴以抵消购买和设置在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会计软件名单上的会计软件的费用。
对象
只要您的公司符合以下条件,就有资格申请:
消费税注册公司
30% 到 100%的股份由新加坡人持有
集团固定资产总值在1500万新元或以下*
雇员人数在200人或以下 (本条件适用于服务业公司)*
前没有使用任何会计软件或系统,而且没有或不会获得政府颁发的任何其他会计软件津贴,包括标新局的消费税援助计划
*以集团整体情况计算,即:对持有您公司20%到100%股份的公司股东,采取最高三层的计算方式;对您公司持有51%到100%股份的子公司,采以低一层的计算方式。
目的
协助企业抵消设置符合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为软件开发商制定的会计软件指南中(ZIP 格式,英文版),符合标准的会计软件的部分费用。
您可在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会计软件名单上查询符合标准的产品名单。
费用
每家公司可获得的津贴顶限为1500新元,可用于抵消以下项目高达50%的费用:
会计软件
使用会计软件的相关设置、配置和培训费用
注意事项
您可从2009年7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申请这项津贴。
请把申请表格提交给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 (IDA),并在获得批准通知后,才购买会计软件。
· 此津贴属于索赔性质的津贴。请在索取津贴之前,将所有相关费用缴清。